1.1 项目名称: 全椒城市公交分公司十台充电桩采购项目(二次)
1.2 采 购 人: 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
1.3 项目概况: 全椒城市公交分公司十台充电桩,因老旧故障频发,影响公交车正常充电,6月1日请示更新十台充电桩,经市公司办公会批复同意公开询比采购。
2.1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100%来自企业自筹
2.3 采购范围: 采购120KW双枪充电桩十台
2.4 合同包划分: 1个包
2.5 最高限价: 55万元
2.6 计划交货期: 15日内
2.7付款方式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预付签约合同价的30%。
进度款:
在货物送到、完成拆旧装新并经采购方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后,5天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65 %。
结算款:
本项目货物保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制造商/厂家参与询比的,应具备_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___;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参加询比的,应具备_授权委托书___。
(2)业绩最低要求:
近3年(指2020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且合同中需包含单台设备120KW或以上充电设备销售业绩。
(3)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⑥其他要求:_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质保期八年。
3.2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及代理商,或者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个代理商(多于1个)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官网,自行下载询比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在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官网//m.falconfareast.com/ (网址)下载询比文件的,后续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7月 3 日 15 时 00 分,递交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天长路191号 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二楼机务部 (邮寄或送达)。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将于滁州汽运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_贰万元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
递交账号:1313002309022102204
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滁州汇通支行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 3日15时 00分
供应商完成转账的银行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
本次采购公告在 //m.falconfareast.com/ 上发布。
采 购 人: 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
地 址: 滁州市天长东路191号
邮政编码: 239000
联 系 人: 苏太祥
电 话: 15855024206
电子邮箱: 253808094@qq..com
2023年6月27日
全椒城市公交分公司十台充电桩采购项目询比文件(二次).docx